我是个不爱惜东西的人。这不,她一边递给我皮带,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。
  拜这干爹所赐,他的筋骨韧带从小便拉开了,虽只会些粗浅功夫,但幸运十来岁上遇到了霍决,一个肯用心教,一个肯刻苦练,功夫倒是一天比一天好了。
而混沌一方,完全是靠一些超模的BOSS和源源不断的部队,才能与和平教会的部队战平。
觉得好可悲,那日记依旧隐藏在我的枕头之下,只不过,它成了尘封与回忆往事的工具了。日记,心情,我的故事。